11屆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境外展館采購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受 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事務局 的委托,擬對 第十一屆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境外展館標準展位E型施工布展及相關服務 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將優先確定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節能產品、環保產品供應商參加報價。
一、采購項目編號:GPCGD143105FT164F
二、采購項目名稱:第十一屆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境外展館標準展位E型施工布展及相關服務
三、采購預算:本項目定額支付20萬元作為承辦費用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詳見用戶需求書,本項目不接受備選投標方案。
五、供應商資格:
1. 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供應商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在營業執照注冊名稱上應有展覽服務或展示工程等字樣,或者在經營范圍內有為社會公共活動組織策劃提供展覽策劃、展臺設計其中一項內容,以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為準,如營業執照上未列明,請附相關主管部門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3. 具備一支專業的技術隊伍,有固定的從事展覽設計及工程技術人員,投入本項目的設計和施工人員(指已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超過6人,其中策劃專業或計算機專業技術人員(指指已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具有中專或以上畢業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上崗證的人員)超過3人,施工人員當中必須有人具備特殊工種(含電工、焊工等)的上崗證或其它專業資格證書,提供相關人員的相關資格/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及勞動合同復印件。
4.報價人在2010年至今,承擔過規模在十萬平方米以上的國內外大型展會類活動(金額大于20萬元(含))的業績。提交合同復印件。
5. 承諾有施工隊伍,并能隨時接受考察。應以書面形式保證成交后的項目施工由本公司自行組織實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將項目轉包給其他單位施工;
6. 承諾嚴格遵守《保利世貿博覽館布展施工管理規定》、《安全管理規定》、《用電安全規定》,承諾嚴格遵守相關管理施工管理規定等,服從組委會管理,報價時提供承諾。
7. 報價人具有面積300平方米或以上的加工場地或倉庫(應提供當地政府部門租賃登記備案或鑒證的租賃合同和產權證明復印件,并附現場照片)。
8.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報價。
9. 已報名并獲取本項目談判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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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4年9月10日起至2014年9月16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詳細地址: 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18號之一 )購買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每套售價 150 元,售后不退。
七、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點:2014年9月18日14時30分。
八、談判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18號之一9樓904 。
九、談判時間:2014年9月18日14:30時。
十、談判地點: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18號之一9樓904 。
十一、招標文件公示/下載 第十一屆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境外展館標準展位E型施工布展及相關服務
代理機構聯系人: |
段小姐 |
采購人聯系人: |
熊小姐、黃先生 |
電話: |
020-62791621 |
電話: |
8313 7628 |
傳真: |
020-83177411 |
傳真: |
8313 7626 |
聯系地址: |
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18號之一 |
聯系地址: |
廣州市東風中路483號 |
郵編: |
510030 |
郵編: |
510030 |
開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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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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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