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綜合性消防科普教育館項目
二、相關標準:
工程部分按建設部80號令及相關規定保修,貨物部分按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執行
三、技術規格:
詳見附件采購需求
四、交付時間和地點:
1、交貨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完成安裝調試;具體根據采購人進度進行調整。
2、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交貨方式:成交供應商負責項目清單中的貨物及施工材料的全部運輸,包括裝卸、現場搬運及安裝調試(必須符合采購人設施安全標準,并能達到采購人使用要求),直至項目驗收合格。
五、服務標準:
1、產品運輸、保險及保管
(1)成交供應商負責產品到交貨地點的全部運輸,包括裝卸及現場搬運等。
(2)成交供應商負責產品在交貨地點的保管,直至項目驗收合格。
(3)成交供應商負責其派出的工作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
2、施工要求
(1)成交供應商須加強施工的組織管理,所有施工人員須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關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2)成交供應商做好職工的入場教育培訓,搞好全員的各項交底工作。
(3)成交供應商須加強職工的職業健康安全教育,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意識,強化職工的質量安全意識。
(4)成交供應商須制定并落實各級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5)成交供應商須建立確保計劃工期的保證措施。
(6)技術措施:制定詳細的工期網絡計劃,科學地安排施工進度,實現質量、效益、工期、安全各項工作指標。細化施工方案合理地投入勞力、材料和機具設備提高工效。引入先進的施工技術和科學的管理方法,把總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內。
(7)組織措施:施工現場建立項目經理責任制,對工程行使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實施、監督的職能,選擇各專業施工隊伍進場,根據各工序的緊前緊后關系,科學合理地安排施工時間,保證計劃按時完成。
(8)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①制定安全目標:貫徹執行“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確保施工現場安全合格率100%,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安全防護,制定相關的安全保證體系和措施,確保無任何機械、消防及人員傷害事故。
②加強職工入場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規程及現場“三防”預案。
③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④施工時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拋物、墜物。
⑤施工現場應配備有安全標志牌或警示牌。
⑥對施工過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時清理、清運。
(9)項目完成后,成交供應商應將項目有關的全部資料,包括產品資料、技術文檔、施工圖紙等,移交使用單位。
3、供貨范圍
招標文件項目清單中的貨物及施工材料的運輸、安裝、調試等。
4、附件及零配件(包括專用工具)、備品備件的要求
保證產品能正常使用的附件、備品備件及項目清單中要求提供的零配件和備品備件等。
5、質量保證
(1)成交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應是原裝正品,符合國家質量檢測標準,具有出廠檢驗證書、出廠合格證或國家鑒定合格證。
(2)投標供應商須具備承擔本項目所需的資質能力。
(3)項目整體質保壹年。超出廠家正常保修范圍的,成交供應商需向廠家購買;未在投標報價表中單列其費用的,視為免費提供。
(4)質保期從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質保期內所有設備維護等要求免費上門服務。
(5)成交供應商提供的產品質量應為優級品或相當于優級品。
(6)質保期從驗收合格后開始計算。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瑕疵,經修復后,該瑕疵部位的質量保證期從修復之日期重新計算;質保期內所有設備維護等要求免費上門服務。
(7)質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廠家正常質保期限和要求的,成交供應商收到成交通知書后10天內提交有效證明確保能履行承諾。否則投標無效,取消中標資格。
6、售后服務
(1)技術支持:
1)提供7×24小時的技術現場服務。
2)敏感時期、重大節假日提供技術人員值守服務。
(2)故障響應:
1)提供7×24小時的現場故障服務受理。
2)對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時的現場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時的現場支援。
(3)備品、備件服務: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統所需更換的任何備件。
(4)質保期內出現任何質量問題(人為破壞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應商負責全免費(免全部工時費、材料費、管理費、財務費等等)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后,無論采購人是否另行選擇維保供應商,供應商應及時優惠提供所需的備品備件。
7、培訓
(1)成交供應商應按采購人要求,負責對指定對象進行培訓,讓操作管理及維護人員達到熟練掌握產品性能,能及時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2)培訓產生的費用全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培訓實施具體細節由成交供應商和采購人共同商定。
8、知識產權
采購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成交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及服務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或其它知識產權的起訴。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成交供應商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若涉及軟件開發等服務類項目知識產權的,知識產權歸采購人所有。
六、驗收標準:
1、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要求合格;
2、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3、驗收的標準和依據:包括本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成交供應商的投標文件、政府采購合同和有關國家標準與行業規范;
4、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長財采購[2016]6號)的規定,本項目采用簡易程序驗收;在驗收實施過程中,允許對產品進行使用性測試,及破損性實驗。測試過程中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成交供應商承擔,并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
5、如驗收不合格,成交供應商須更換合格貨物、輔材或重新進行安裝與調試,直至驗收合格。如兩次驗收不合格,采購人有權終止與成交供應商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另行選擇供應商承擔本采購項目的供貨和相關服務。成交供應商須承擔因驗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損失和因此給采購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6、如驗收過程中發生糾紛,將委托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或其認定的機構進行檢測鑒定。如為成交供應商原因,一切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否則,由采購人承擔。
七、其他要求:
1、施工時間及地點
(1)施工時間:合同簽訂后接到采購人開工通知之日起30日歷天之內完成交貨以及施工。
(2)施工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結算方法
(1)付 款 人:長沙市望城區消防救援大隊(通過國庫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額的30%;貨到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額的65%;質保期滿后(無質量、售后及其他經濟法律糾紛等問題)支付余款5%。
3、本項目采用費用包干方式建設,供應商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配件、輔材,以及運輸、安裝、調試、驗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費用,如一旦中標,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均由成交供應商免費提供,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4、當發生工程變更、工程量增減時,由采購人進行審定。
5、供應商在投標前,如需踏勘現場,有關費用自理,踏勘期間發生的意外自負。
6、對于上述項目要求,供應商應在投標文件中進行回應,做出承諾及說明。
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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