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院史展廳設計施工布展一體化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上海市靜安區天目中路380號11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14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HZC******684S 項目名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院史展廳設計施工布展一體化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96.******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96.******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院史展廳設計施工布展一體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45天內全部設計、施工、布展、安裝調試完畢。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次采購執行政府強制或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支持中小微企業、促進殘疾人就業、支持監獄和戒毒企業、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以及限制采購進口產品等相關政策。如報價產品的服務提供商為中小微企業,則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符合財庫﹝2020﹞46號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如報價人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則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符合財庫〔2017〕141號文格式要求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一旦成交將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聲明函,接受社會監督;若提供聲明函與事實不符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報價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供應商在投標文件中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書面聲明);2)報價人須為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3)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三年內,未被國家財政部指定的信用記錄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主體、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當事主體等嚴重失信記錄名單;4)報價人與招標人或潛在報價人等項目參與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關系;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得分包轉包;6)本項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業,事業法人等各類供應商采購(但不接受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投標,若為事業單位,應提供本單位為非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證明材料或承諾書)。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上海市靜安區天目中路380號11樓 方式:現場獲取 售價:¥500.0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4年07月25日 14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上海市靜安區天目中路380號11樓會議室 五、開啟 時間:2024年07月25日 14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上海市靜安區天目中路380號11樓會議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報名資料 1)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等;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 3)被授權人須為本單位在冊人員,即必須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的人員:①提供報價人與之簽訂的聘用合同;②報價人為其辦理有社會保險關系,須提供報價人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4)購買采購文件登記表(詳見附件); 注:以上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供應商在上述時間段內至上海市靜安區天目中路380號11樓辦理。本項目將對完成報名的合格供應商同時發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價人民幣500元/本(售后不退)。報名時提供的資料應與響應文件中的資格證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響應文件為準。 2. 發布公告的媒介: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地址:民星路465號 聯系方式:張毅,021-******93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上海政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靜安區天目中路380號11樓 聯系方式:黃雯倩 包智培 胡辰樺,021-******273-8008/8016/801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黃雯倩 包智培 胡辰樺 電 話: 021-******273-8008/8016/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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