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包頭市新都市區城市展示與博物館、文化藝術中心PPP項目資格預審 | ||||||||||
采購編號: | HY2017PPP10 | ||||||||||
采購目錄: | 服務類/其他服務 |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
供應商投標資格: |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1、資格預審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實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申請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現行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施工資質,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截至 2015 年底,申請人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10億元,企業凈資產 10 億元以上,以經審計的 2015 年年度財務報表為準; 4、申請人近3年財務狀況良好,無虧損,以經審計的相應期間的年度財務報表為準; 5、申請人的可用授信額度累計不低于人民幣 30 億元,以授信合同或銀行出具的證明、批復文件為準。 6、截止本項目發布資格預審公告之日近5年內,申請人具有投資或建設或運營或維護一個合同金額不少于人民幣 10 億元的基礎設施項目,申請人應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或驗收報告以供驗證。 7、申請人在過去五年內,沒有嚴重違約、被逐出現場或被解除協議等不良記錄; 資產、業務、經營活動沒有處于被法院執行的狀態;沒有因上述原因成為法律訴訟對象。 8、申請人須在包頭市政府采購網“采購動態”或“供應商采購指南”中填寫“包頭市政府采購供應商準入申請登記表”注冊審核通過;注:對以上資格條件要求,申請人應提供采購文件規定的證明材料予以證明,經資格預審合格后,須在內蒙古政府采購網填寫《報名供應商登記表》。 獲取文件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3份):(1)、報名人身份證; (2)、報名人出具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公司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3)、提供經國家工商機關年檢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 (4)、參與投標確認函(見附件2)如申請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將自行承擔所產生的風險。有關本次采購的事項若存在變動或修改,敬請及時關注上述網站發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 ||||||||||
用途、數量和簡要技術要求: | 城市展示與博物館總占地面積:74500㎡,總建筑面積:108070㎡。該建筑共五層,地下一層,地上四層。文化藝術中心總占地面積:34192㎡,總建筑面積:62175㎡。該建筑共分為七層,地下一層地上六層。 | ||||||||||
報名開始時間: | 2017年04月05日 | ||||||||||
報名截止時間: | 2017年04月11日 17:00 | ||||||||||
獲取文件地址: | 包頭市青山區友誼大街傳媒大廈B座21層2107室 | ||||||||||
采購文件售價(元): | 500.00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詳見招標文件 | ||||||||||
文件遞交地址: | 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樓開標室(包頭市九原區建華南路、市檢察院北側、社保局東側) | ||||||||||
開標時間: | 詳見招標文件 | ||||||||||
開標地址: | 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樓開標室(包頭市九原區建華南路、市檢察院北側、社保局東側) | ||||||||||
采購人名稱: | 包頭興勝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
采購人地址: | 包頭市九原區開元大街包頭市黨政機關辦公樓東50米 | ||||||||||
采購人聯系人: | 李曼麗 | ||||||||||
采購人聯系方式: | 13304723973 | ||||||||||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 內蒙古和譽建設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 包頭市青山區友誼大街傳媒大廈B座21層2107室 | ||||||||||
采購代理機構網址: | http://www.hyzbdl.com | ||||||||||
采購代理機構銀行帳號: | 154025619115 | ||||||||||
采購代理機構開戶行: | 中行包頭市傳媒大廈支行 | ||||||||||
項目負責人: | 韓靜茹 | ||||||||||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 047-2773316、15847265202 | ||||||||||
采購文件: | 公告(1).doc | ||||||||||
項目預算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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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內容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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