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西安市政府辦公廳印發《西安市促進文化旅游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該政策共9部分42條,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首次入選“全國文化企業30強”獎勵200萬元
根據政策規定,將支持小微企業升規納統,對首次升規納統的文旅體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年營收首次突破5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文化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營收較上年度增加300萬元以上的體育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首次入選“全國文化企業30強”“全國成長性文化企業30強”的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世界500強文旅企業、全國30強文化企業、20強旅游企業在西安新注冊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對當年新落戶且實繳資本超過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2億元及以上的文旅體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8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在西安投資重大文旅體項目的企業,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給予支持。
新評定的五星級酒店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支持西安旅行社推出品質化、定制化、個性化產品和服務,對年營收超過1億元且營收和增速排名全市前五的旅行社,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高品質酒店新建改造提升,對新評定的五星級酒店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四星級以上酒店改造提升項目,按照實際投資的1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項目補貼。支持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對游客服務中心、旅游信息平臺、旅游交通基礎設施、旅游應急救援設施等項目建設,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30%、最高100萬元補貼。
對西安新建且備案的博物館,按照不超過實際投資額40%的標準,給予單體博物館最高30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新評定為國家一級、二級、三級博物館的,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國家體育產業示范基地、示范單位、示范項目,分別給予運營主體100萬元、20萬元、20萬元一次性項目補助。對新評定的省級體育服務綜合體,給予運營主體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給予運營主體30萬元一次性獎勵。
新評定的國家級旅游度假區最高補助500萬元
對投資建設文化產業聚集區或改造提升原有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的,根據項目發展定位、建設規模、實施進度等綜合評定后,給予不超過實際投資額20%、最高1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集聚類基地),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企業利用舊廠區、舊商業區等改造建設文創設計園區的,根據建設規模、容量、實施進度、預期收益等,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20%、最高200萬元一次性補助。
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給予運營企業不超過5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項目補助。對新評定的5A級旅游景區和國家級全域旅游示范區、旅游休閑街區、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聚集區,以及4A級旅游景區和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旅游休閑街區、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聚集區,分別給予運營企業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項目補助。對紅色旅游景區展陳展示、改造提升等項目,給予運營企業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項目補助。
鼓勵各類公共文化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
對各區縣、西咸新區、各開發區和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場館,實施新建館舍、提升改造、設備更新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按照總投資額的10%進行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各類公共文化設施面向社會公眾免費或低收費(票價10元及以下)開放。年開放時間超過220天且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合格的分別給予15萬元、8萬元運行補貼。
全媒體建設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項目補助
鼓勵廣告傳媒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創新運營模式,對年營收超過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且增速不低于10%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支持傳統媒體依托數字技術、網絡技術,加快跨媒體、多元化經營,做大做強傳媒主業,著力增強市場盈利能力。加快建設全媒體傳播體系,生產更多優質視聽內容,帶動視聽電子消費。對全媒體建設項目,按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30%、最高200萬元一次性項目補助。
西安企業作為第一出品方創制的網絡微短劇,通過備案審查并在主要視頻網站播出,平臺分賬收入達到300萬元、600萬元、1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第一出品方每部作品5萬元、1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
支持企業拍攝制作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展示西安元素、講述西安故事的微短劇,在央視首播的,給予每部作品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入選國家廣電總局優秀微短劇的,給予每部作品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劇院劇場創新開展宣傳推廣最高給予20萬元補貼
對企業新開發大型文旅演藝項目(含劇場及演出)的,根據作品導向、創意含量、社會影響、預期收益等,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20%、最高2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企業利用傳統劇場、公園街區、文博單位等空間,發展體驗式、互動式、沉浸式演藝項目或創新性駐場演出的,根據節目創意、市場效果等,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20%、最高50萬元一次性補助。
對西安演藝企業(不含旅游演藝)年營收超過1億元、3億元、5億元的,分別給予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運營補貼。對新開演且運營滿一年的旅游演藝單位,每季度演出滿60場次的,補助80萬元,超出部分每場補助5000元,累計不超過150萬元(常態化運營滿2年以上的演藝項目,不享受本政策)。對劇院劇場創新開展宣傳推廣,促進觀演消費成效較好的,按照實際宣傳投入費用的10%,最高給予20萬元一次性營銷補貼。
鼓勵鄉村發展咖啡、文創、“村晚”等新業態
支持大型商業綜合體、商業步行街及重點商圈升級業態,創建西安市高品質文商旅體融合消費聚集區,根據引流情況、綜合營收、品牌影響等,給予運營企業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在重點時段舉辦精品主題展覽、開發夜游項目、延長開放時間的博物館,根據運營成本給予單個項目不超過2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體博物館獎勵最高不超過60萬元。鼓勵博物館研發、銷售文創產品,對文創產品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以上的博物館,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博物館加大與社會力量合作,開展“文物會說話”系列宣傳推廣活動,根據舉辦規模、創新程度、社會影響等,按照實際投資額的40%,給予單體博物館最高10萬元一次性補貼。
鼓勵具備條件的鄉村發展咖啡、文創、“村晚”“村超”等新業態。對新評定的國家級鄉村旅游重點鎮(村)、省級鄉村旅游示范村,給予重點鎮50萬元、重點村30萬元、省級示范村15萬元一次性項目補助。對西安年度接待入境團隊過夜游客達到1萬人次的旅行社,給予4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增加5000人次提高獎勵20萬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旅行社組織入境旅游包機在西安停留過兩夜以上且單架次飛機游客150人以上的,每架次獎勵5萬元,單個旅行社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鼓勵航空公司等駐外機構宣傳推介西安旅游,每個駐外城市點位給予2萬元一次性補貼。
支持文學、影視等優秀文藝作品創作及成果創新轉化
支持文學、影視、舞臺劇、音樂、美術等優秀文藝作品創作及成果創新轉化,根據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一次性補助(影視作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獲得省級以上文藝類獎項或在高平臺演出播出、入選國家部委巡演展演活動的優秀文藝作品,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支持西安文藝院團參加國際級、國家級或省級常設性藝術賽事展評,完善梅花獎、文華獎、白玉蘭獎等獲獎主創人員獎勵政策。常態化開展非遺傳承人、博物館講解員、金牌導游、社區文化志愿者等實用文旅人才的選拔培養和政策激勵。
創新文化惠民演出供給方式和組織形式,對考核優秀、合格的演出場次,每場分別給予1.5萬元、1.2萬元補貼。鼓勵市屬文藝院團、劇院劇場在重點時段開展免費公益性演出活動,依據演出規模、觀眾評價、實際成本等,給予每場2萬元至6萬元的公益性演出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