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鎮產業選擇既是一個空間問題,又是一個時間問題。從產業落地、轉移與替代的空間布局角度來看,特色小鎮產業選擇模式,有本土培育型、外來移植型、內外結合型三類;從產業興起、發展與演化的時間序列角度來看,特色小鎮產業選擇模式,可概括為自然生成型、,地區資源長期依賴型、轉型升級型、沒落淘汰型。在此基礎上,特色小鎮的產業選擇延伸出三大機制。
其一,特色小鎮產業選擇的保障機制。目的是為確保所選擇的產業是能夠更加合乎所需的、更加立得住腳的,因而更準確的。所謂更準確,就是說選擇確定的產業要對特色小鎮建設發展的路子。與當地功能不相適應的產業,輕則水土不服,重則一蹶不振。這一機制的關鍵組成就是建立加強能夠深入細致研究特色小鎮自身情況即區情的部門、人員和相關制度。
其二,特色小鎮產業選擇的約束機制。目的是為產業選擇時能夠更多依靠科學決策而不是拍腦袋、拍胸脯,必須更加理性。所謂更理性,就是說在對產業做出最終選擇時一定要客觀冷靜,反復推敲與權衡。不能操之過急、倉促拍板,特別是不能頭腦發熱、好大喜功。
這一機制用的是約束一詞,但指向不是消極的,而是非常積極的,是促進特色小鎮產業選擇盡可能建立在科學論證、嚴謹決策的基礎之上的機制。因而其關鍵構成就是要建立健全產業選擇的科學決策程序與相關制度。
其三,特色小鎮產業選擇的創新機制。產業選擇不是 " 一棍子買賣 "、也不可能 " 畢其功于一役 ",必須隨著特色小鎮自身以及時代、社會的變化發展而發展。這就需要創新,就要在產業選擇中發揮更大的聰明與智慧。
說到底,特色小鎮產業選擇既是一門科學,又是一門藝術。科學是講理性的,當然也講創造,但相比較而言,藝術則可能更講創新。如果特色小鎮產業選擇僅僅講科學、講理性,產業的發展當然基本上不會出現什么偏差,但也很可能產業發展只會是中規中矩,而難以出現所選定的產業對當地經濟的跨越式貢獻。
只有同時結合智慧、創造,所選擇的產業才有可能推動當地經濟發展的質的飛躍。這一機制的關鍵組成就是不斷建立完善促進特色小鎮產業實現轉型升級發展的政策組合拳與市場經濟深化改革試點可推廣、可復制成果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設的現代化產業經濟治理體系。
當前,華僑城以“文化+旅游+城鎮化”創新發展模式已布局全國50余座城市,除成都安仁、黃龍溪、洛帶三大古鎮外,云南大理古城小鎮、北京齋堂古鎮、天津楊柳青運河古鎮、深圳甘坑新鎮、深圳大鵬所城、海南中廖村等均為全國特色小鎮及美麗鄉村建設代表項目。